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第三轮健康余杭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第三轮健康余杭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2号)等文件精神,实施新一轮(2023-2025年)健康余杭行动,加快推进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高质量发展,奋力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大区担当,结合余杭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全要素改善健康环境、高标准防控重大疾病、高水平强化健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健康产业、构建现代化健康治理体系,全面打造健康余杭建设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基础保障。到2025年,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健康治理水平和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与余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健康城市重要新中心基本建成,奋力争当健康中国示范区排头兵。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高质量健康余杭讲师团队伍。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五进”活动,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拓展健康传播路径,构建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
2.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培训和建设,进一步推广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大力实施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加强居民营养监测。到2025年,儿童和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油盐糖摄入量较2020-2022年水平降低。(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全民健身行动。以《余杭区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实施方案》《余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指引,加速推进体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推广体育健身项目。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0分钟健身圈”。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加强“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牵头部门:区文广旅体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酒精制品,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和酒精制品。持续强化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深入推进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力度,运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控制吸烟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关爱,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推进心理健康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进一步推广长效针剂。(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
(二)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实现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双控双减”,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100%。有效管控环境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卫创建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成果。巩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成效,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村镇等健康细胞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营造健康社会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饮用水水源保障,提升生活饮用水水质。推进老旧供水管道旧改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愿改尽改”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实现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运维管理。建立科学完备的城市供水县域网、镇街供水局域网、村社供水补充网三级供水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5%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96%,进一步提升供水工程建设水平。农村供水数字化建设全面加强,夯实区级统管机制体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部门:区林水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完善食品责任体系建设,构建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责联动”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构建风险问题闭环管控机制。持续推进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小蔬菜门店等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广外卖“阳光厨房”、“阳光工厂”等建设,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加强农产品产地源头环境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培育力度,以绿色食品发展扶持政策为引领,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省级绿色精品基地建设为载体,全领域培育规模主体,全产业推进绿色食品标准,高质量创建“一标一品一产业”。(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高风险药品飞行检查力度。完善区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加强监测哨点建设,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不良事件。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深化“三个路径、一个机制”交通安全防控,加强道路隐患治理,实施公路、农村道路重点隐患挂牌治理和速度管理。深入实施交通文明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客运、货运、网约车平台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对职业司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老年人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持续严管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高效运行重大事故警情响应“六个一”机制,继续强化联勤联动,全力做好重点时期社会面治安防控和交通安全管控,提高见警率,确保公共安全。进一步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加强交通事故伤者救治保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遏重大、控较大、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的目标。(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改善妇幼健康,实施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采取多元化保障机制,提高母婴健康素养,完善保健信息化应用,形成健康促进全方位保健体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开展更年期妇女健康综合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完善救治协调及绿色通道。推进孕产期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提升助孕、生育、产后规范管理水平,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发育监测和筛查,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科学育儿活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完善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开足开齐体育课程,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动员校外教育机构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康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达标提升计划,加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实施“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积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加强近视防控,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幅度1%以上。全力构建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心理辅导中心及“心灵驿站”建设,加强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三级心理危机应急机制。(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红十字会、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企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控制包括久坐、职业焦虑等在内的新职业和传统职业危害因素,加大对健康事件多发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心理干预技术和健康管理技术的作用,重点加强针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中国企业行动试点,高质量推进企业健康促进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总工会)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全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加强紧密医养联合体业务指导,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快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建设。健全完善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文广旅体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五)重大疾病防控
1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提高监测质量;规范开展社区综合防治,着力提升心脑血管疾病防控成效;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健康教育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18.癌症防治行动。不断提升居民对预防癌症核心知识的掌握水平,继续对妇女“两癌”、结直肠癌等常见癌症普遍开展机会性筛查。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发挥中医药在癌症治疗中的协同作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
1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完成5年一轮的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项目,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加强对慢阻肺患者的管理,提供规范的分级诊疗、签约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与诊疗管理能力,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红十字会)
20.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为糖尿病患者开具治疗和健康指导“双处方”。加强基层糖尿病管理团队建设,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为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科普宣传。(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2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我区传染病监测、疫情研判和预警,加强传染病风险评估,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水平。深入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强化学科建设,大力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23.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鼓励引导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中医治未病特色专科。打造覆盖“医疗+医保、服务+监管”杭城全域“放心云煎药e体系”。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设置中医馆、中医阁。探索余杭特色的中医药服务模式,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涵盖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4.智慧健康管理行动。推动“健康大脑”省市县三级贯通,对准“智慧医疗”“智慧公卫”“数字健康管理”三条跑道,迭代升级特色应用。在全区区属医疗机构全面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时贯通和数据在线。提升健康余杭微应用,推进城市大脑2.0智慧医疗服务。加快AI医学影像检查等新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经信局)
25.健康保障惠民行动。全面实施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率稳定在65%以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经办服务,推进经办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建设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稳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做强做优异地服务,积极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推动异地就医服务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发挥梯次减负作用。(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发展健康产业
26.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积极发展康复护理及疗休养产业,构建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疗休养行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培育发展体育健身相关产业,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创新发展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做大做强医药制造业,加快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可穿戴设备、家用便携式诊疗与康复设备等新型设备。积极发展多样化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发展健康咨询、教育与文化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或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发展健康信息产业,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新型业态,积极构建健康信息服务产业链,打造健康信息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责任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区民政局)
(八)推进大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
27.大健康治理现代化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健康余杭“6+1”平台组织架构,提升专项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大健康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水平,加强健康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和工程类项目健康影响评价探索,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定期开展健康余杭动态监测评估,发布年度健康余杭建设进展状况报告。完善健康余杭考核体系,强化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经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委党校余杭分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康余杭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各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平台要把健康余杭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信息交流通畅、问题共商共研、工作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支撑体系,完善监测考核。完善健康余杭考核制度,将各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平台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健康余杭年度考核任务,积极争创省市健康行动样板。健全日常督查评估制度,持续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加大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意见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健康筹资机制,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三)注重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健康余杭建设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等要积极发挥作用,参与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学校、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全社会对健康余杭建设的认识,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前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余杭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0〕18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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