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修订《G06理财业务情况表》。更新后的报表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月度统计表的样式和填报说明完全统一,分为2张子报表。其中,《G06_I产品分类情况》将[1.按目标客户划分]进行了调整,细分为:一般个人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专属和金融同业专属。[4.按产品币种划分]将外币(折人民币)细分多个币种;新增[5.按产品运作模式划分]:封闭式净值型、封闭式非净值型、开放式净值型、开放式非净值型。《G06_II资产负债情况》将理财资金资产端的资金投向情况细分为16个子项填报在A列,一级子项分别为:[1.1现金及银行存款]、[1.2同业存单]、[1.3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1.4债券]、[1.5理财直接融资工具]、[1.6新增可投资产]、[1.7非标准化债权资产]、[1.8权益类投资]、[1.9金融衍生品]、[1.10QDII]、[1.11商品类资产]、[1.12另类资产]、[1.13公募基金]、[1.14私募基金]、[1.15资产管理产品]、[1.16委外投资-协议方式],一级子项下还有二级或三级子项。前13个一级子项可以视同为基础资产,后3个一级子项则需要进一步穿透到底层后在B列填报基础资产。负债端分为一般负债(主要为吸收理财资金)和加杠杆的同业拆入与卖出回购。该表附注部分还添加了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统计项目。
二是修订《G31投资业务情况表》。行项目中,在[1.债券]项下增设“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将[3.基金]更新为[3.证券投资基金],含公募和私募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视为底层资产,混合型基金、FOF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需要穿透填报在非存款和信贷类投资的其他项目中;而PE和VC则填入[8.购买其他具有特定目的载体属性的产品]。列项目中,对最终投向类型进行了修改,按照主要几个重点国民经济行业归属进行填报,并增设了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产品的部分这2个附注项目。
三是修订《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将1.7项和3.6项的名称分别修改为“投资债券和同业存单”和“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相当于将1.8其他项和3.7其他项分别上移一格,对报表数据影响不大。但对于《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同业存单的方式没有变,即便是交易账户的同业存单也不可以视同为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证券投资填报在1.8项。
四是与贷款行业投向的相关报表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反映除买断式转贴现以外其他票据类资产的转让情况,比如买断式福费廷业务,不适宜填报在买断式票据资产中,又不能按交易对手归入金融业。涉及的报表有《G(F)01_Ⅶ贷款投向分行业情况表》、《G(F)11_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G(F)11_Ⅲ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Ⅲ部分:按行业大类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和《G53_Ⅲ分地区情况表第Ⅲ部分:贷款行业情况简表》。
五是增设并购贷款相关项目。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在《G11_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中增设并购贷款相关项目。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其子项包括境外并购贷款。该项目只在法人机构报表中填列,分支机构报表中无此项目。
六是修订《G01_Ⅰ表外业务情况表》。增设“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中投向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产品的部分”项目。同时,“代理代销业务”的填报方式发生变化,由填报“当月发生额”改为“当年累计发生额”,与人行报表保持一致。GF01_I处理方式与G01_I处理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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