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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 部门决算

2021年度 雅安市公安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6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6 2021年雅安市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6 一、部门(单位)概况 2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8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9 雅安市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 30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30 2021年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1 一、项目概况 31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31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32 四、项目绩效情况 33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34 2021年天网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36 一、项目概况 36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36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37 四、项目绩效情况 3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38 2021年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1 一、项目概况 41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42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43 四、项目绩效情况 43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44 2021年城区红绿灯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7 一、项目概况 47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47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48 四、项目绩效情况 4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49 2021年车管所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3 一、项目概况 53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55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56 四、项目绩效情况 57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57 2021年聘用特辅警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1 一、项目概况 61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63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63 四、项目绩效情况 64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65 2021年三所在押人员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7 一、项目概况 67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68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69 四、项目绩效情况 6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70 2021年禁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2 一、项目概况 72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73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74 四、项目绩效情况 74 五、评论结论及建议 75 第五部分 附表 7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7 二、收入决算表 77 三、支出决算表 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7 雅安市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中共雅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启动等级勤务87天,圆满完成了省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和“重走长征路 奋进新征程”红色旅游年启动仪式、“应急使命·2021”演习、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等重大节日安保维稳任务,依法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成功侦破部督“12.3”、省督“1.18”等重特大涉野生动物案件,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嘉奖令嘉奖。全市命案破案率已连续5年保持100%,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雅安市公安局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雅安市公安局、市局交警支队被评为“为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全保卫和保障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市局获得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二等奖。 雅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公安局机关(本级) 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4113.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08.75万元,增加10.23%;支出总计减少5195.48万元,减少15.58%。主要变动原因是: 1、收入增加原因是2021年办案和项目建设收入增加。 2、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20年支付2019-2020年两年智慧公安服务费;二是2020年跨年支付2019年部分项目款,导致2020年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建设项目部分款项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22年支付。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595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92.23万元,占79.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4.42万元,占3.7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95.75万元,占16.9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816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6.28万元,占36.17%;项目支出17975.21万元,占63.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07.7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45.57万元,增加17.72%;、支出总计减少3745.85万元,下降13.33%。主要变动原因是 1、收入增加原因是2021年办案和项目建设收入增加。 2、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20年支付2019-2020年两年智慧公安服务费,;二是2020年跨年支付2019年部分项目款,导致2020年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建设项目部分款项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22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45.85万元,下降13.81%。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0年支付2019-2020年两年智慧公安服务费;二是2020年跨年支付2019年部分项目款,导致2020年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建设项目部分款项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22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1435.24万元,占91.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34万元,占3.9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35万元,占1.7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2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83.66万元,占2.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12.84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386.63万元,完成预算88.3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10.98万元,完成预算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25.05万元,完成预算7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部分项目还未验收结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929.38万元,完成预算7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款项于2022年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3.81万元,完成预算99.6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27.72万元,完成预算92.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03.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84万元,完成预算7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剩余37.16万元用于2022年灾害受损维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6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4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68万元,完成预算9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接待费预算与前几年持平,但实际接待次数较往年减少,接待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5.43万元,占9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5万元,占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该两年均无因公出国事例。 开支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0.99万元,下降13.83%。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2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35.2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2辆,其中:轿车60辆、越野车25辆、载客汽车14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0.20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执法执勤、安保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5万元,完成预算7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6.3万元,增长127.27%。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交警支队账面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但决算报表反应接待费支出7.34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参会、调研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5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参会、调研后公务用餐接待11.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43万元,比2020年减少76.79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非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7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勤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0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勤务用车97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车改后暂保留编制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天网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城区红绿灯维护”、“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雅安市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雅安市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机关 2、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度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 部门决算

(二)机构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公安局现有政法编制402人,年末实有386人;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2人;事业编制18人,年末实有17人;离休1人,遗属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1556.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收入18814.46万元,占87.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871.67万元,占4.04%;卫生健康(类)收入409.35万元,占1.90%;节能环保(类)收入10万元,占0.04%;住房保障(类)收入483.66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类)收入3.09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收入964.42万元,占4.4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435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1435.24万元,占88.03%;农林水(类)支出3.2万元,占0.01%;节能环保(类)支出1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34万元,占3.83%;卫生健康(类)支出409.35万元,占1.68%;住房保障(类)支出483.66万元,占1.99%;城乡社区(类)支出964.42万元,占3.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84万元,占0.4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针对部门预算资金,含天网一二期升级改造项目、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行维护、车管所信息化等8个项目,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并按照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整体绩效高,专项资金无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局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但仍存在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 (三)自评质量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专款专用,同时将项目建设标准控制在预算内,预算执行率高,整体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1年预算绩效开展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部门对于绩效管理缺乏一定的认识,缺乏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理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监管略有疏忽,在绩效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中,没有凸显明显的作用。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尤其是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使绩效管理渗透到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事前干预优于事后检查。 2、建议市财政局组织深入全面的绩效管理培训,提高部门对绩效管理政策的掌握程度,同时利用事务所等专业力量,结合各系统业务实际提供政策指导,细化考核要求,真正提升部门绩效管理能力,避免绩效工作流于纸面。 雅安市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标准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8 动态调整 10   8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3 总分   89 2021年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法共建共享设备及软件维护和三级网传输租赁服务项目是2019年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实施的项目。项目由雅安市公安局作为业主单位实施,分为设备及软件维护和线路租赁两个包。设备及软件维护由成都携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495.9万元,服务期三年。线路租赁由中国联通雅安分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89.4万元,服务期三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租用市-县9条1000M链路,6条市公安局至政法各家单位裸光纤,对政法共建共享项目建设的所有设备和系统开展运行维护。 项目绩效每年考核一次,主要针对故障及时处理率、政法网络正常运行率、系统运行正常率、安全运行率、政法单位专网链路租用费用节省率、政法单位使用满意率等进行综合考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由市公安局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每月服务考核报告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584.9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195.1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按合同约定:该项目三年合同总金额为584.9万元元,项目采购期限为3年,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一年服务费用,其中联通公司支付29.8万元/年,携恩公司支付165.3万元/年。 线路租赁合同于2019年10月签订,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已经全部支付两年服务款项59.6万元。 设备及软件维护合同于2019年9月签订,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已经支付297.5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线路租赁部分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市到县和市公安局到政法各家单位链路运行正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设备及软件维护部分完成情况:截至目前,运维中标公司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展了设备和软件系统维护,故障及时处理率、政法网络正常运行率、系统运行正常率、安全运行率均达到要求,各类设备和软件系统均正常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一方面确保了全市各家政法机关日常各类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用户满意度达100%,另一方面因为实施了统一租赁线路费用,统一运维保障,避免了政法各家单位各自开展线路租赁和运维保障服务,资金节省率达5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中的各项评价指标是线路租赁和设备系统运维保障服务的特点设置的,符合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通过指标的考核,确保政法各家单位网络畅通和系统正常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项目服务期即将到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牵头落实部门缺乏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监管,对绩效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缺乏认识。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5.1万元 执行数: 195.1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95.1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95.1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统一租赁线路,开展运维保障服务,确保政法各家单位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线路运行畅通,系统维护及时,政法各家单位业务系统运行正常。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运行正常率 90% 95% 质量指标 政法网络正常运行率 90% 100% 时效指标 故障及时处理率 95% 98% 安全指标 安全运行率 95%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政法单位专网链路租用费用节省率 10% 5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政法单位使用满意率 90% 100% 2021年天网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网一、二期工程升级项目是2018年5月经市政府四届第32次常务会同意实施的项目,该项目是由雅安市公安局作为业主单位,由中国电信雅安分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98.7万元,服务期限三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雅安雨城区原天网一、二期建设的208个点位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绩效每年考核一次,主要针对前端点位图像正常率、案件辅助率、系统运行安全率、前端点位运行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民警使用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上述指标切合项目建设和运行实际,可实际体现出项目建设后的成效情况,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由市公安局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每月服务考核报告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598.7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市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119.74万元,雨城区财政保障79.83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按合同第五条规定:该项目三年合同总金额为5987000元,项目采购期限为3年,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一年服务费用。第一年支付1995672元/年,第二年支付1995672元/年,第三年支付1995656元/年。 本合同于2019年5月14日签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已支付两年服务款项。 (四)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二)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9-2022年的服务内容,对208个点位进行了升级改造,前端点位图像正常率、案件辅助率、系统运行安全率、前端点位运行率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每年考核均为合格,已通过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雨城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民警使用满意度均达到考核要求,项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中设置的各项评价指标是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所需实现的各项功能制定的,通过考核指标的设置,更加客观合理的展现了项目建设的成效,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牵头落实部门缺乏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监管,对绩效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缺乏认识,往往只关注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过于疏忽。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9.74 执行数: 119.74 其中: 财政拨款 119.74 其中: 财政拨款 119.7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有效提升城市治安防控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有效提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效果指标 案件辅助率 50% 70% 质量指标 前端点位运行率 90% 95% 质量指标 前端点位图像正常率 90% 98% 安全指标 系统运行安全率 95%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 高、中、低 高 社会效益 指标 人民群众安全感 优良中低差 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减少治安案件发生率 85%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民警使用满意度 70% 83% 2021年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雅安市公安局,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及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1年11月,市委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同意了我局和市住建局“关于雨城区主城区红绿灯联网系统及抓拍系统升级改造换代的请示”。2014年8月,市政府同意了市财政关于解决雅安市雨城区闯红灯抓拍及红绿灯联网系统二期扩容项目租赁经费处理建议的请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完全按照《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雅安市公安局财务报销规范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项目设备租赁和杆体租赁合同周期为三年,网络线路租赁合同周期为五年,三年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系统设备租赁到期后的相关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杆体产权归乙方所有。同时合同中约定:期满无异议,合同继续履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主要包括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系统的建设,红绿灯联网技术以及售后服务,网络线路建设,维护等工作,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协议的要求进行建设;甲方在项目建设中给乙方提供便利,负责路面开挖、道路施工等协调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验收合格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由市公安局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设备维护费66.66万元/年,杆体及网络租赁费27.63万元/年,已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于2021年年初已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牵头,交警支队具体负责,通过政府租用方式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由市公安局和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电信雅安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交警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9-2020年的服务内容,经专家审验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城市建设道路设施设备的关系民生的工程项目,红绿灯灯控设施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的素质,有效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政法各家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工作需求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既保障了政法各家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又极大的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是一个非常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考评的定位模糊,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对绩效管理体系考评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目的或对考评的定位过于狭隘,为了考评而考评,使考评流于形式,没有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考评,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评工作或是避免违规被罚而考评。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明确考评目的,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9 执行数: 89 其中: 财政拨款 89 其中: 财政拨款 89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履行交警支队日常信息化运维服务,配合车管所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 较好的完成了交警支队日常的红绿灯运维服务,保障了红绿灯平台、红绿灯服务器、红绿灯路口机柜、警卫任务的有序运行,保障了雨城区路口交通有序通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红绿灯监控平台、警卫任务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质量指标 影响路口通行,拥堵、平台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时效指标 影响警卫任务故障指标 0次 0次 成本指标 无 无 无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公安交管智能红绿灯交通举措落实推进作用 促进“智能交通城市”改造举措落实实施见效 较好配合了公安交警“智能交通城市”改造实施见效 生态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无 无 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及民警满意度 好 好 2021年城区红绿灯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区红绿灯信号控制建设由住建局作为业主负责实施。2016年10月,我支队启动“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绿灯信号控制和诱导屏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合计450万,服务年限5年(90万/年),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运维内容包括对城区36个路口红绿灯系统、14块交通诱导屏及指挥中心软件屏平台。 项目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故障处理效率、运服务管理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运营商提供的传输链路联通率进行考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89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9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维护费用采用按年支付的方式,即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维护费90%,第二年第一个月支付上年维护余款的10%和本年维护余款的90%。 本合同于2016年12月1日签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队已经支付完成2021年的维护款项89万元。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牵头,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警察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6-2019年的服务内容,经日常考核后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城区红绿灯的正常运行,避免了因天气原因造成的红绿灯功能瘫痪,不仅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城区红绿灯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交警工作需求和市民交通出行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即保障了城区红绿灯正常运行,道路交通通畅,又极大的规范了市民交通出行的行为,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个非常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雨城区路口红绿灯建设业主单位为市政公司,项目建设完成之后,由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项目的维护单位。项目在招标和供应商响应时要求履行39个路口红绿灯控制、配套抓拍单元和14块交通诱导屏系统的前端设备及指挥中心后端软件平台的运维服务。在2017年、2018年的运维服务中,交警支队均未完全严格按照条款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2019年,根据市财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支队对川通服的月考核结果,扣除质保金14840.00元。 2.项目招标时间为2016年11月,合同签订年限为5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路口39套红绿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3.合同付款方式按照90%和10%的方式进行支付,不利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考核。 (三)相关建议 因城市规模扩张,草坝、大兴等乡镇日趋城市化,配套的交通设施设备投入使用,红绿灯数量急剧增加,运维服务未能落实。建议由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的交安设施设备进行统筹规划。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 执行数: 90 其中: 财政拨款 90 其中: 财政拨款 9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交通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为基础,提高路网上的交通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实现交通管理的科学智能化和高效率,实现交通信息方便公众出行服务,实现交通信息多部门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交通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的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提高路网上的交通通行能力,明显减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的科学智能化和高效率,已经实现交通信息方便公众出行服务,行之有效的实现交通信息多部门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长时间排队情况,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情况、交通事故放生情况。 0次 0次 质量指标 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情况 0次 0次 时效指标 影响交通正常运行指标 0次 0次 成本指标 无 无 无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明显控制了车辆及行人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交通行为,降低道路安全事故 有效的降低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民安全的交通出行需求得到了良好的保证,大大降低了高峰期排队情况。 生态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无 无 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及民警满意度 好 好 2021年车管所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的,信息中心、动力系统,以上四个系统的十年期购买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捌拾贰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即RMB¥34826630.00元,其中:¥33596630.00元为十年技术服务费,¥1230000.00元为建筑服务费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服务期限内:软、硬件设备设施的设备及安装平台软件、存储、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系统升级费、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后的维修、更换。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台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因甲方要求在原招标果购清单的基础上 ,增加服外的设备种类、软件系统,设备数量的情况除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运维期限内,项目实施机构将主要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信息中心、动力系统等各方面运维情况进行考核,中标方需遵循以下考核规则: 1.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2.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故障超过48 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3.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4.影响信息中心,故障超过6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5.影响动力系统,故障超过24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6.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系统整体瘫痪、重要数据丢失为系统重大故障,连续5天不能使用,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2万元罚款,直至当年服务费扣完为止。 7.因中标方施工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对项目实施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的,中标方应在该情况发生一周(7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或项目实施 机构指定的物价部门,鉴定确认的金额赔偿或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规模、次数、时间进行培训,每少一次,采购人每次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5百元罚款。 9.中标方驻地工程师接受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管理,未经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同意,擅自离开三天以上,每次罚款0.5万元/次。 10.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及其他维护费从项目实施机构每年支 付中标方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行支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348.2663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348.27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方指定账户缴纳置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结算起始日起三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2.付款比例:在项目第一年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至一年期满。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申请支付支付上年采购费用,每年采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陆拾叁元整(¥3482663.00元,其中123000.00元为建筑服务费用,3359663.00元为技术服务费用) 3.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作为支付凭证,建筑服务费用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费用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每满一年期的服务费应扣除此期间运维考核中考核不合格项的罚款、违约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牵头,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警察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6-2019年的服务内容,经日常考核后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提供日常的办公网络运维服务,包含网络、数据、办公硬件故障、软件平台、后备电源、考试系统日常升级维护等,保障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每日三次设备巡检,两次定时巡检,分别在当日9时前完成、17时后开始;一次不定时巡检,业务办理期间进行。发生故障及时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故障对业务办理的影响。每日对区县车管所、各检测站、服务站视频接入详细统计,保障监管业务正常开展。能够满足目前车管所对信息化使用及运维需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车管所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车管工作需求和市民交通出行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即保障了车管业务正常开展,围绕深化放、管、服的推动,是一个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管理缺乏沟通与反馈机制,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管理制度缺乏了解,不清楚考评如何进行,指标如何设置,考评结果的作用等,导致项目实施中本身工作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改进无从得知。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8.27 执行数: 348.27 其中: 财政拨款 348.27 其中: 财政拨款 348.27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履行车管所日常信息化运维服务,配合车管所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 较好的完成了车管所日常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保障了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了车驾管监管业务正常开展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监管平台、信息中心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质量指标 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时效指标 影响动力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成本指标 无 无 无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实推进作用 促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实实施见效 较好配合车管所完成了放管服改革工作、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顺利实施见效 生态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无 无 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及民警满意度 好 好 2021年聘用特辅警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局统筹“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用于发放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服装装备采购,开展教育培训等工作运行保障,具体使用部门为政治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31号)、《研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事宜会议纪要》(雅府阅﹝2019﹞44号)文件精神,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勤务值班补贴”三个部分组成,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明确辅警工资增长机制,按照“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解决辅警人员经费;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运行经费按5000元/人/年标准据实核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于2014年6月10日转发的川财行【2014】77号文件)管理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购买服装装备、开展教育培训等保障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用于发放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服装装备采购,开展教育培训及管理等工作运行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31号)、《研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事宜会议纪要》(雅府阅﹝2019﹞44号)、《雅安市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四统一”工作方案》(雅市纪综〔2020〕25号)文件具体明确了经费使用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等指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前期设定的目标,期末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31号)、2018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审定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用人计划的请示》、《研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事宜会议纪要》(雅府阅﹝2019﹞44号)、《雅安市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四统一”工作方案》(雅市纪综〔2020〕25号),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由市财政按标准直接拨付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经费于2021年1月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用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统筹管理、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用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根据部门提供的票据核定是否应纳入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专项经费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部门实施考核,政治部审核警务辅助人员实际在岗人数,市劳务公司按标准发放薪酬,政治部按照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采购服装装备计划,由我局警务保障支队对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进行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经费,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31号)、2018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审定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用人计划的请示》、《研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事宜会议纪要》(雅府阅﹝2019﹞44号)、《雅安市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四统一”工作方案》(雅市纪综〔2020〕25号)文件,严格按照议定标准执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推进顺利,目标任务完成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轨道,队伍稳定,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反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不同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明显,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标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工作运行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指标设置缺乏科学性,选择和采用怎样的绩效考评指标是评估中的重要问题,也比较难以解决。设置的指标对如何使评估标准尽可能地量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降低绩效考评的主观性影响,并与绩效计划相结合考虑不周。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机关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85.56 执行数: 1585.56 其中: 财政拨款 1585.56 其中: 财政拨款 1585.5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辅警职业保障经费保障及时到位 辅警职业保障经费按要求和标准及时保障到位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无 无 无 质量指标 发放准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每月按时发放薪酬 优 优 成本指标 单位工资不超过标准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辅警基本生活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无 无 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无 无 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辅警对财政保障满意度 85% 85% 2021年三所在押人员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雅安市公安局,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监所在押人员伙食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管理该项目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监所在押人员伙食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我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监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每人不低于240元;认真按照监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采购。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督察审计同步监督,年末进行汇总上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三所经费由市财政审批划分一次性拨付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1年2月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的要求,使用该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三所在押人员专项经费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统筹管理、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用于公安机关三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根据部门提供的票据核定是否应纳入三所在押人员专项经费支付,超出部分资金由市公安局自行筹措解决。 (三)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由监管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由我局警务保障支队对三所在押人员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三所在押人员经费到位260.78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市本级监所在押人员伙食、生活、医疗等保障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在押人员基本权益,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用好该项资金,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为监所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单位将绩效管理与绩效考评挂钩,认为绩效考评即是绩效管理,不清楚绩效管理所包含的内容,缺乏对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的认识,还停留在绩效考评阶段。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0.78万元 执行数: 260.7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60.7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60.78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保障被羁押人员和收戒人员日常生活及就医需求。 严格执行监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每人不低于240元;认真按照监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采购,保证了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就医需求。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羁押、收戒人员日常就医需求 ≥50000元 159000元 成本指标 按实物量标准保障所有羁押人员每日一日三餐需求 ≥240元/月 240元/月 成本指标 补充更新羁押、收戒人员生活用品、被装 ≥110000元 110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开辟“第二战场”,打击犯罪,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优良中差 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在押人员满意度 ≥85% 90% 2021年禁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局统筹“禁毒专项经费”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以及禁毒装备采购,具体使用部门为禁毒支队。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明确提出了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实施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于2014年6月10日转发的川财行【2014】77号文件)管理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产生的各项支出及购买禁毒装备产生的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2021年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公安机关禁毒专项经费用于公安机关禁毒人民战争产生的各项支出及购买禁毒装备产生的费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1年初,根据禁毒专项经费的金额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等指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前期设定的目标,期末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禁毒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分两次直接拨付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1年2月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禁毒专项经费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统筹管理、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用于公安机关禁毒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根据部门提供的票据核定是否应纳入禁毒专项经费支付,超出部分资金由市公安局自行筹措解决。 (三)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由禁毒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由我局警务保障支队对禁毒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禁毒支队同时对资金余额进行核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禁毒补助经费到位108.3万元元,实际执行108.3万元,支持公安机关查处吸毒人员220人,标准化禁毒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90%,社区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达到90%,社会秩序持续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整治成效持续巩固、毒情形势保持向好的阶段性成效。 五、评论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雅安隶属四川西部地区,本级财政收入少,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用好该笔资金,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为禁毒人民斗争做出应有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指标设置缺乏科学性,选择和采用怎样的绩效考评指标是评估中的重要问题,也比较难以解决。设置的指标对如何使评估标准尽可能地量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降低绩效考评的主观性影响,并与绩效计划相结合考虑不周。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增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人员不局限于各部门的财务,主要培训对象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6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8.3万元 执行数: 108.3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08.3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08.3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履行禁毒职能、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各项工作 全市公安在禁毒宣传、缉毒破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明显提升,二是在全市范围营造出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查处吸毒人员数 150人次 220人次 成本指标 禁毒专项经费使用控制 108.3万元 108.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公安工作的促进作用 加大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力度,促进公安工作 全面促进公安工作开展 社会效益 指标 社区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 ≥80% 90%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社会稳定的促进作用 加大吸毒、贩毒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加大吸毒、贩毒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社会效益指标 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好 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85% 95%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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