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2022年7月25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忻府区北关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北关小学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招收360人。(一至四年级在北关小学一校区,五、六年级在北关小学二校区)二、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三、学校服务范围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街往东延伸。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桥西街,北至龙岗街。3、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龙岗街,北至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4、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光明西街,北至健康西街。四、招生程序及步骤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审核后,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招生入学条件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五、招生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学校严格按照入学条件类别、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1.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 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 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 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 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 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 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3.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 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 (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 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 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 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4.政策性照顾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 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 区政府政策规定。(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5.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六、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的说明七、时间安排1、7月25日学校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2、8月1日上午8:00网上信息采集工作开始,8月4日18:00截止(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3、8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4、8月10日—18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进行面审、复审。5、8月2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1、成立招生领导组:(1) 校长任组长。(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3)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组,研究解决。(4)咨询电话:赵老师18335029256焦老师18335029286 2、参与招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工作,严守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忻府区北关小学
2022年7月25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 2022〕 7号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忻教发 〔2022〕44号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二、招生范围:
(一)年龄范围: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校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
(二)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牧马河,西至七一路;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至牧马河,北至光明街到宏忻线牧马河桥。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桥西街。
3.田村居民子女。
4.健康街以南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房户齐全的适龄生
【条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条件】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条件】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住址;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五)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条件】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七)残疾儿童入学就读
特教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城区各校优先保障他们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招生网上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从8月1日上午 8:00开始 ,8月4日 18:00截止 (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8 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四)8月10日--18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进行面审、复审。
(五)8 月22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六)8月31日前,学校进行均衡编班,并及时公示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
(七)9月1日正式开学,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领导组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3.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组,研究解决。4.咨询电话:
张老师 13383508600
张老师 18295874311
(二)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忻州市忻府区东街小学校
2022年7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2】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1、招生规模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2022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90名新生。
2、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招生范围
1.具有忻州市(含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的适龄生。
2.跨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的适龄生。
4、报名入口
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按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忻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xxz.gov.cn)
5、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如未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报名:2022年8月1日8:00—8月4日18:00,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8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录取:2022年8月8日,忻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属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6、交费注册
凡被录取的同学于8月9日--8月10日到校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所需证件
1、户口本
2、体检表
3、预防接种证
4、父母双方身份证
8、郑重承诺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9、其他事宜
1、到校咨询时,家长需带领儿童本人。
2、学生走读、午休、寄宿,就读方式由家长自愿选择。
10、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350-3335262 招生办公室
18935006865 武老师
18234070116 郭老师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2〕56号)和《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2〕19号)精神,现制定忻州市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招生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按照区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进行招生。二、招生计划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2〕56号)文件要求,2022年计划招收405人。三、服务范围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气象南巷。四、时间安排1.7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2.招生网上报名工作从8月1日上午8:00开始,8月4日18:00截止。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https://xzjyj.30edu.com.cn/)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报名就学。3.8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4.8月10日,根据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审核情况,被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面审处领取《忻州市实验小学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5. 8月11日—8月18日,被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面审条件要求和预约的报名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忻州市实验小学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到学校面审处登记面审、复审。6. 8月22日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接到学校发送的短信,方可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7.8月31日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8. 9月3日正式开学,入学时查验并交回《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9.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五、面审地点忻州市实验小学北教学楼一层。六、入学条件及报名办法2022年招收新生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读学校面审。学校面审时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学校面审时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3.孤儿。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学校面审时须提供: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五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六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七类: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八类: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九类: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居委会统一到学校办理。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十类: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第十一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居民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七、户籍问题1.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2.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3.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八、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1.2022年7月1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40号),文件中第十六条规定“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来忻工作生活并购买商品住房。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公安部门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实际入住后,教育部门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有效期两年。”按照通知要求,2022-2023年执行“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后”的政策。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入学报名时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代替无房证明。4.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5.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6.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以上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且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九、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此类条件的学生入学按照招生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此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没有空余学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入学条件第五类执行。十、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2.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3.强化宣传和信访接待。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十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1.学校咨询电话:15513156666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77350199663.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书记办公室。4.校园网站:http://sxxzsyxx.30edu.com.cn/5. 微信公众平台号:忻州市实验小学十二、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忻州市实验小学服务范围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气象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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