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第二批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参加第二批体检人员共19人,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日期 2022年9月28日。 (二)体检集合地点 洛阳市会议中心南门(地址:洛阳新区太康路与市府东街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 (三)体检集合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日期早上6:30前到达体检集合地点。6:40以后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附件2中所列考生组别分别站队。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费用在体检结束后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 。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七)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八)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九)参加体检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河南健康码(支付宝搜索“豫事办”→“推荐服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洛阳市外考生请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洛阳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合理安排来(返)洛行程,并按要求落实来(返)洛报备(可通过“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社区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3、考生在集合地点需查验以下信息: ①本人河南健康/场所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现场查验,不得使用截图)。 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近七天内有洛阳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 ③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①健康/场所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的。 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③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测评的。 ④体检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⑤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⑥体检前14天内有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⑦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⑧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加体检的。 5、考生体检当天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外,其他情况均需佩戴。不按要求佩戴的,不得参加体检。 6、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因考生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体检结束后的相关事宜,继续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www.lyrc.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每日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错过查看有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86863595 0379-86863596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2022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分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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