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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国企招聘:宁波市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启事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五)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教学辅助岗位 3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无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教学辅助工作经历优先 网络管理岗位 1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7日 2.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2月24日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4.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单位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下旬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当场凭身份证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和地点: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地点进行。 2.面谈甄选主要以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的简单交流为主,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或实践业绩、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最终确定12人以内进入面试。 3.招聘单位通知面谈甄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明确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态等。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同步进入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6.5万元/年(包括工资收入、加班补贴、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 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五、递补规定 1.在体检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人员空缺,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2.在考察关节中,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发布通知。 应聘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211943、0574-87089467(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 2023年2月2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镇海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招聘启事】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镇海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辅助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周岁以下,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同等条件下,政法、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业经历者优先。 3、有较好学习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以“管理辅助+姓名”为主题发送个人简历至[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如未按要求编辑简历名称视为放弃应聘),单位将择优录取。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0日。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 所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彤心教育·彤心教师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教师招聘信息:【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本次招聘学校为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又名宁波港口工业学校,是集职业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中心和社区学院于一体的“四中心”学校。学校地处镇海区庄市街道,占地207亩。学校先后获得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模范集体、省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现代化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让每一个生命幸福成长”为育人目标,不断深化“三教改革”,加大专业建设,提升产教融合水平,是一所专业门类齐全、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知名度的现代港口工业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在符合报考资格与专业等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职高文化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的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2.职高专业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3.全国重点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4.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视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有主干课程与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5.仍处于择业期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五、资格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92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同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与对口的专业(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择业期考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1.网报时间:2023年2月8日8:30—2月12日17: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查询招聘公告并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不能同时兼报两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及时保存(及时上传照片),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网上初审结果查询:2023年2月15日8:30—2月16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初审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相关单位(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2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二)资格复审 初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带材料为报名表(附件2)、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后进入下一环节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与初试成绩另行告知。 (三)考试 考试含初试、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 1.初试 时间:暂定2023年2月25日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6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划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专业能力测试 参加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初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内合成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每项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当场与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承诺书》(由镇海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或承诺书约定的条款外,如预签约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五)体检 预签约对象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于2023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七、招聘对象相关说明 (一)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说明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毕业生,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该学科毕业生。 (二)择业期说明 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如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二)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并对档案进行审核,如发现报考资格、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相关信息以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发布为准,网站导航: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区教育局→法定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六)防疫具体要求以届时政策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680807,13336889287(即值班电话) 网报技术咨询:057487861637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 附件1-4.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彤心教育·彤心国企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国企招聘信息:【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宁波智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为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创建于2020年,公司业务覆盖文字、图片、视频作品、商标在线侵权监测等全类别版权运营服务;提供国内龙头正版软件销售及推广服务;提供全程作品版权登记服务、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含转让)、合同登记、变更补充登记、撤回等登记服务;提供行业调查、网络信息监测等,是一家全类别的新型知识产权类服务公司。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详情 岗位 人数 要求 经营主管 1 岗位要求和职责: 1、销售经验丰富,特别是国内外软件销售经验,熟悉办公、工业互联网软件销售情况; 2、贯彻公司制定的相关战略方向,执行公司负责人提出的年度目标,能分解和执行销售任务指标,制定销售运营政策、费用评价办法; 3、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精准有效的客户数据库,并据此制定灵活有效的销售策略,完成销售计划;

2023年宁波国企招聘:宁波市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启事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英语交流,有国外留学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作品等;报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应聘邮件(电子报名表)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同一岗位经初选后入围人员超过15人的,先组织开展笔试,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笔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 5、体检:根据考试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选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拟录用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7、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联系电话:0574-87682532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镇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公告】 镇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1、党务工作者1名,为所属企业合同制人员。 2、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4、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勇于创新,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6、要求熟悉党务工作基本流程,能独立完成相关党务工作,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7、有务实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真抓实干,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有国企从业背景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意在邮件主题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如:“党务工作者+张三”)。 2、报名材料:《应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报名邮箱。 3、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入围人选进行面试。未进入下步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2日止 咨询联系电话:0574-86551743;0574-86539816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x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拟招聘第一批科研技术岗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聚焦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优势学科方向、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建有五大创新中心、国家/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截至2022年末,研究院已引进专兼职人员共计224人,其中博士164人,占比73%;高级职称人员145人,占比64%;累计已有200余名硕博研究生正式入驻宁波研究院开展实验工作;累计申请专利192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部门、重点实验室以及全国各地知名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入合作,与5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研项目已达百余项。未来,研究院将继续全方位对接宁波产业需求,助力科技、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高水平、综合性、国际化”的高能级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推动研究院高质高效发展,研究院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博及以上优秀人才。研究院此批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类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 具有研究生教育学历;原则上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 1. 薪酬结构 税前年薪=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奖励性绩效+十三薪+年度专项奖励。 2. 薪资待遇 专职科研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年薪需要根据个人职称、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研究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目(2022版)》进行人才分类,研究院针对不同人才类型提供薪资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税前年薪 个人科研启动经费 市/区安家补助 市/区购房补贴 研究院 安家购房补贴 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最高800万 最高300万 一事一议 特优人才 100万 最高100万 领军人才 58-68万起 200万 80万 最高80万 60万 拔尖人才 48-58万起 100万 50万 最高50万 高级人才 副高级职称/优秀博士后 27-37万起 7-30万 15万 最高30万 35万 博士 19-29万起 25万 硕士 (中级职称) 15-25万起 共享团队科研经费 / 毕业10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一次性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 / 一般硕士 14-24万起 除上述税前年薪外,研究院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提供其他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进款奖励、成果转化奖励、项目立项奖励、特别奖励绩效等。 3. 科研保障:研究院提供一流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 4. 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北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分三期申请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研究院为在宁波市江北、鄞州、海曙、北仑、镇海五区内无个人房产的全职员工提供为期一年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3)其他:职工食堂、职工周转宿舍、免费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疗休养、春秋游、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健身活动场地等。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2. 报名步骤 (1)填写Word版本《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技术类岗位报名表》(附件2);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职称证书;⑤代表性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⑥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面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 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 本公告长期有效,即日起接受报名。 2. 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3年2月3日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类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docx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技术类岗位报名表.docx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是宁波市财政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协助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审核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性别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专技 2 不限 开展部门预算的编制及审核相关工作 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软件工程。 面向全国 2023届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3日以后出生)。 备注:学历(学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至2月17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后,还要把报名登记表(附件1《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打包上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18日9时至2月21日16时。 此期间,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4.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至2月22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须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3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原籍户口本、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以及近半年内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宁波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财政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在宁波人力社保局网站及宁波市财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办理聘用手续。 (三)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以及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落实回避制度。 (六)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38848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8219。 宁波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宁波市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彤心教育·彤心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年象山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根据《象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16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象山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二)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撑,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四)从镇乡(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向县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交流的,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符合《象山县重点行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人才,在事业单位或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不满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所在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在15%以上的; (六)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擅自借调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选聘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九)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8:3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选聘人员填写《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选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5.资格审核。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选聘人员说明理由。 6.其他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选聘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1:1以上,若不足1: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页(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察材料。无合适人选的,相应岗位作空缺处理。 (四)审核公示 根据考察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聘人员首次进入事业单位合法性、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信息进行审核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调动通知书,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交流过程中不得提高岗位等级(职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联系电话:0574-89386360。 2.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9387516。 附件: 1.2023年象山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彤心教育·彤心社区工作者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3年宁波社区工作者招聘信息:【2023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86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全市共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8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报考古塘街道岗位,应具有慈溪市(含前湾新区)户籍(以2023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或祖籍(指祖父长期居住所在地);报考其他镇(街道),按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和崇寿镇,龙山镇和掌起镇,附海镇和新浦镇,逍林镇和胜山镇,观海卫镇和桥头镇,匡堰镇和横河镇,长河镇、周巷镇和庵东镇分别为一个区域划定,应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区域户籍或生源或祖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性别符合相关招考岗位要求,热爱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报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12:00—2月20日16:00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2023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2日16:00,招聘组织单位根据网上报名考生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16:00,考生登入报名端口,查询本人的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当天完成。 4、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5日9:00—2月26日16:00,地点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考试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于现场资格复审后在慈溪人才网发布公告。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祖籍名义报考所在区域岗位的,需提供祖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3月8日9:00—笔试考试前。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6、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告。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将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指标3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岗位指标2个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考生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公布的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上公告。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8、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孕期考生可延迟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9、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10、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镇(街道)分配至城乡社区,并由镇(街道)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由所在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0日前向招聘组织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11、递补规定 (1)面试实施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次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参加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纳入人员后备库。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出缺,需补录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疫情防控参照现阶段省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3、未尽事宜由慈溪市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74-89591318,0574-89591319;监督举报电话:0574-89591414。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附件:2023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慈溪市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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